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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这是我们的故事(第1页)

(本章暂且改用第一人称回忆叙事,之后章节会恢复用第三人称)

是不是人生总是艰难?还是只有我是如此?这是我过去常常思考的问题。

我从不认为人出生时是一无所有的,至少在我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,身上就早已被强加了一种命运和一种责任——因为我是我爸爸的儿子,以及我哥哥的弟弟。

所以我必不可免地总会被拿去与大哥比较,在我进入安保部队后,这种情况尤甚。而比较的结果,则是以我的全面失败而告终。我至今也没有想通自己能在哪一方面可以超过他。学习能力、格斗、射击、战术规划,我自知无一可望其项背。除此之外,他在业余时间钻研的手工艺足以令人瞠目结舌,他为我做的十字弩和匕首,如今都还够能正常使用。另外,他的女人缘也总是让人嫉妒,当我还小的时候,每隔三五天便能见到他在和不同的女人搂搂抱抱。

假如说我们两个人处在同一个故事中,我想他一定比我更适合做主角。

然而最大的挫败感却还不是为此。周围的人在察觉到他对我的全面压制后,无一不认为是理所当然,就好像弟弟自出生起就本应不如哥哥。与此同时,他们却又不允许我承认这一点,一旦我显出无所事事、自甘堕落的样子,便会被认为是“丢了脸面”。也就是说,我既不能超越大哥,又不能不做出一副要超越他的样子。

这种莫名其妙、自相矛盾的结果,就是我真实的处境。我也不能否认我很嫉妒他,按理说,我应该希望他从来没出生过,但奇怪的是我从没这么想过,或者说我没有机会这么想。因为父母去世那年我才十二岁,那时大哥刚刚以优异的成绩读完大学,便立刻接过父亲的遗志,加入了安保部队。

其实现在想来他本不必那么做,以他的能力,在256家全球企业中的任意一家就职,都能左右逢源、步步高升。更何况那时他是我唯一的亲人,作为兄长也自然而然成了我唯一的监护人,按理说他本不该立刻接受这样危险的工作。

但他回答我说,每个人只有一种命运,他必然要接受自己的命运。

我说我不明白,他说,你现在不需要明白。所以也我不再问。

但有一件事我那时是明白的,那就是安保部队的黑金制服确实好看。当我第一次见大哥穿部队制服的样子,我就怀疑他从此以后和女人约会都不需要再选别的衣服了。也差不多就是因为这个缘故,我很早也就有了跟大哥和爸爸一样加入部队的打算。

大约一年后,杀害我们父母的凶手被捉住。那时陆叔叔,也就是陆柏长官,亲自通知大哥,说可以让他亲自来行刑。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,他竟然拒绝了。那时我才过完十三岁生日,听说之后便扬言“他不去我去”,但显然不会有人把我的话当一回事。于是最后他们便随意指派了一个人去执行枪决。

为此我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和他说过话。在我看来,他好像只在乎自己,根本不在乎家庭。尤其在他入伍之后,便一天天越发显得冷酷无情、寡言少语。

我们第一次正式打破沉默时,已经又过了两年。那天他忽然抱回来一个女婴,接着手忙脚乱地为它换尿布、喂奶。我还真是第一次见他这么狼狈的样子。

于是我不得不主动打破僵局,问他,这是谁的孩子。同时我在心里猜测这是他跟哪个女人不小心弄出来的私生女。

但他给我的回答是,这是他战友的女儿。那人在最近的行动中牺牲,妻子也因意外去世了,因此大哥便主动收留了这个孩子。

很难想象他这样的人会主动收养一个孤儿,但一想到这个孩子命运跟我们两个竟是出奇的一致,也就明白了。而这似乎也能说明,他一直没有忘记爸妈的死。或许他并非现在看起来的那样冷酷无情。

不过另一个更大的问题在于,谁去照顾这个孩子?他要上战场,我要去课堂,白天都不在家。但大哥说:“不用担心,会有人来帮忙的。”

我就是在那之后第一次见到孟婕,也就是我现在的嫂子。虽然他们两个至今没有结婚,但他们也从未否认过彼此的这种关系。那时孟婕才二十出头,很年轻,身材还没有现在这样成熟丰满,但整个人看起来很清秀端庄。她的穿着往往十分保守,除了脸和双手,我很少看到她将身体的其他部位露出来过,包括双脚。她每逢我们兄弟俩都不在家时,便上门来照顾那个孩子。每天我回得比大哥早一些,见她还在家里,便会帮她做点小事。她是一定要等到大哥回来之后才会走的。不过,即使大哥回来了,他们也并不会说太多的话。

当然了,就算他们有别的话要说,或者有别的事情要做,也肯定都趁着我不在的时候说完做完了。

二十岁那年,我就提出要加入安保部队。对此大哥并没有说什么,只是轻描淡写地劝我“考虑清楚”。

我说我考虑好了,正如他所说的“每个人都要接受自己的命运”,我觉得跟随前人的脚步似乎就是我注定的命运。更何况他们的制服的确好看。我的条件并不算差,加上有引荐关系,经过一年多的训练,我便正式穿上黑衣,加入安保部队。我的训练考核成绩都并不算差,但最终每一项都距离大哥入伍时的分数相差一点。起初我只是做些简单的巡逻任务,日子过得很枯燥,但过了两个多月后,情况就不同了。

那场被称为“第八次经济危机”的灾难来临了(然而我对于此前的七次都毫无概念)。混乱从第九区开始爆发,在十五天中从欧洲大陆向东蔓延至七十二区,大半个世界陷入崩溃,失业者塞满了人行道,盗窃、抢劫、走私、杀人案件层出不穷。于是我在入伍不到三个月的情况下就被抽调至第一线,协助抓捕罪犯。不用多说,我协助的人自然是大哥,或者说全凭他的指导,我才没有死在前线上。罪犯的数量简直超出想象,每天都有大批犯人被关进监狱,其中大多数都来不及审判。

再之后,甚至不少人把安保部队的监狱当成了避难所,为了能有个管吃住的地方主动犯案自首。因此没过多久,我们都结成了一个默契:只抓死罪犯。尤其那种罪大恶极的,一旦遇上,就不用吝惜子弹,能当场击毙就绝不抓活口,以免浪费牢房。起初我只觉得这种做法实在太没人性,对于人命的处理实在太过草率。可是真正轮到我自己去接触这种死罪犯时,却逐渐觉得,若是要保住他们一条命,反而更加困难。除了他们本身极具危险、常常暴力拒捕的原因外,更重要的是我自己慢慢控制不了自己的脾气。

那段时间里各种各样的命案可以说大大超出了我原本的认知。比如一个大学生用斧头砍死了他的房东以及房东的妹妹,再比如一个有钱人家的家庭教师奸杀了那家的女主人。最糟的一次,我目睹一个男人用砖头砸死了一个小姑娘。我不想描述她的死状,但我从她的身高可以看出,她最多不过十五岁。我用短棍把那个男人打得浑身骨折、血肉模糊、脸上五官歪七扭八。他趴在地上大声向我求饶。我把短棍砸在他身上,拿出霰弹枪,切成致命弹,却还不打算杀死他。我瞄准他的脚,打算打断他的四肢后,任凭这个人渣流血致死。但一只手按下了我的枪口。我不用回头便知道那是大哥。

“别拦着我。”我说。

“你有权抓捕他,也有权击毙他,但你无权折磨他。”他说。

于是他夺过我的霰弹枪,把子弹全部退掉,再把枪扔回给我,接着掏出自己的手枪,冲着地上半死不活的男人头上开了一枪。那人不再出声了。

“你根本没有准备好。其实抽调你这样的新兵来一线本就是个大错。”

“我不觉得我的做法有什么问题。”

“既然他已经无力反抗了,你为什么还要继续打他?如果你觉得他罪大恶极,为什么不把他抓起来或是直接就地处决?你刚才的枪口可不是照着致命部位瞄的。”

“这种人,本就不配死得痛快。”我反驳道。

“那么你的行为根本就不是执法。你只是在发泄而已。一旦你习惯了把气撒在罪犯身上,总有一天你会变得跟他们一样。从现在起,没有我的允许,不许擅自行动,也不准再携带致命弹。什么时候你把自己磨平了,就什么时候再来找我谈。”这是那天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。

我也终于明白了,为什么自从大哥入伍之后,整个人就完全变了个样子,变得冷峻、寡言、毫无感情。虽然我那时还不服气,但现在我必须承认,我和他的差距实在太大。他在穿上黑衣的第一天,就已经做好了所有准备。

于是我再没有单独行动过。大哥开车载着我在街道上来回穿梭,路边聚集的人一天比一天多,常常连马路都挤得水泄不通。我在车窗后,第一次察觉这座城市如此混乱。工厂开在闹市区,夹杂在商店直接,其中大多仍在运作,整日冒着白气和黑烟,不断发出捶打和沸腾的声音。

“这场混乱会持续到什么时候?”这句话我只在心里想想,没有问出口。因为我知道,没人能回答。或许我该感到庆幸,毕竟在这个时候,我至少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。但我却只觉得空虚。时间一久,我当初的那份热情便被清扫一空,即使亲眼目睹了残忍的作案过程,也再也生不出火气来。我逐渐学会了按部就班地对待那些罪犯,根据需要执行抓捕或是击毙,甚至慢慢清楚了那些人是应该装作没有看见而放掉的。于是大哥告诉我,我的实习已经差不多可以结束了。之后他把致命弹还给我,并允许我自己去执行任务。我说,无所谓,都一样。

顾少的心尖宠  年少轻狂  好端端一个男儿  腐樱(叔侄H)  骑士的征途  媚惑倾城  剑圣的星际万事屋  孤女勤王  月色返潮 | 年上  嫁明月(民国1v1)  他说不晚  性福的快穿之旅(NPH)  娇柔多汁(1v1高H)  阴生女,蛇王聘  传道授液(师生,1v1)  外室娇媚撩人,冷戾王爷宠溺无度  兴尽晚回舟(年下1v1 H)  合伙人禁止恋爱(校园h 1v1)  恃宠而娇  刺芹(兄妹真骨科)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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